为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,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,促进宣传报道水平全面提高,营口广播电视台特开设节目网上监督信箱,接受社会对节目的监督,反映情况属实给予奖励。通知如下:
一、监督范围:
营口广播电视台四套广播节目:
1、新闻综合广播:中波1026千赫,调频106.2,东部山区调频88.4兆赫。
2、交通文艺广播:中波1143千赫,调频95.1兆赫。
3、经济生活广播:AM747,FM89,东南部山区FM92.8。
4、长书娱乐广播:AM603千赫。
营口广播电视台三套电视节目:一套、二套、三套
二、监督内容:
1、播音员、主持人在播音或主持节目过程中出现读错字音、读白字、断错句子等现象。电视节目打错字幕。
2、节目播出不准时、不完整,有头无尾或有尾无头,提前或推迟开始,提前或推迟结束(提前或推迟2分钟以外开始或结束,特殊情况除外,由台监审室确认),转播中央、省台节目切换点不准,延长了上个节目的声音和画面,或切掉了上个节目的实质内容的。
3、节目出现日期、时间等一般性差错。出现人名(市级以上领导和知名人士)、地名等事实差错的。 4、节目播出声音不清晰、不连贯、严重失真、画面抖动不清、夹画面、夹黑场,劣播、空播时间3分钟以上等现象的。
三、奖励办法:
奖励依报告人先后顺序,取反映情况正确、属实的第一位。一次奖励30—100元。
本通知从2010年5月起执行
营口广播电视台
2010年5月 |